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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計劃於2018年年中成立「兒童事務委員會」,聚焦處理兒童成長中面對的問題。[1]該委員會優先處理何種問題,尚屬未知之數,但香港新一代在科技產品包圍下成長,為父母和教育者帶來難以迴避的挑戰。不論委員會內外,都值得一定的關注。
早在三年多前,衞生署的調查已顯示逾半數小學生和九成以上中學生擁有智能電話。[2]港大李嘉誠醫學院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在2016年的調查亦發現,本地兒童使用電子產品[3]的時間愈來愈多,7,585名被訪的小一至小三學童當中,近四分之三每日使用電子產品多於2小時,遠高於美國的20.8%及北京的47.4%。[4]
電子產品已是不少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,要求孩子們徹底遠離,恐怕不切實際,但若孩子沉迷不返,或是接觸不良資訊,亦非家長所願。然而要協助子女取其中道,也考起家長。畢竟要打要罵、暗中監控、循循善誘,各有利弊。父母要取得的平衡,不會比孩子少。
現時家長為確保子女善用智能手機,可謂出盡法寶。有的為子女設定密碼、在他們手機安裝過濾軟件;有的子女訂下使用時間限制;亦有家長與子女傾談上網經驗。[5]
在外國,更有人嘗試開發手機應用程式,讓家長可以監察孩子花費在不同應用程式的時間、隨時暫停手機的網絡連接、設置睡眠時間、調整內容過濾器,以至提供協商機制,讓子女通過完成家務或達到健康目標,賺取上網時間。[6]
不過,正如許多問題沒有萬應靈丹,再包羅萬有的應用程式,也有失效的時候。上述程式開發者將程式安裝在他14歲女兒的手機後,半小時後便被對方找到方法移除。[7]
與身為「智能手機原住民」的孩子鬥法,實在難為了爸媽。但以上例子正好說明,要讓兒童學會適可宜止,單靠父母之力,未必足夠。英國上議院去年提交一份名為《在互聯網陪伴下成長》的政策建議文件(下簡稱「上議院文件」),便提出在互聯網世代長大的兒童會面對哪些障礙、應享有甚麼權利、需掌握何種技巧,以至互聯網會如何影響他們的發展、福祉及精神健康,皆需要社會各界思考。[8]
上議院文件列舉了數個關於兒童使用互聯網的問題,包括太容易獲取不良資訊、失去私隱,以及遇上網絡欺凌等[9],認為這些問題都需要社會各持分者協力解決,例如由互聯網服務供應商 (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s, ISPs) 提供兒童友善的過濾器,並將這些過濾器預設為「開啟」,而且只有成人客戶可以「關閉」。[10]
在科網企業部分,上議院文件建議相關平台和企業,都必須以兒童可讀的形式和語言,解釋其數據收集政策和其他條款[11];又建議企業不得藉分享或轉讓兒童網上活動的數據來尋求商業利益,並對兒童實行最小數據收集原則。[12]
以上建議並非全無商榷餘地,例如讓ISPs從源頭過濾掉不良網頁,兒童固然不容易感受到「綁手綁腳」──就算知道也無從頑抗。但這種強制介入的模式,畢竟難以令兒童心服。
任何社會的維繫,除了硬梆梆的規條,還需要許多約定俗成的原則。這些原則通常參照現實社會,例如上文提及的欺凌和侵犯私隱。不過,是否也有一些行為原則,只存在於網上,不容易透過現實社會找到道德標準的參照呢?
上議院文件提出,「數碼教養」(digital literacy) 除了使用數碼科技的技巧、理解數碼世界的結構,還應包括駕馭新的社會規範[13];社會應正視,在網上新世界中,兒童除了是活躍的使用者,也是積極的內容創作者。[14]換言之,如果管教思維仍是將孩子與互聯網隔離,或是僅將互聯網視為學習工具,皆顯然與現實有落差。
簡而言之,要就網上新世界制訂出切合不同社群的行為準則,不能脫離兒童的實際使用經驗。上議院文件指出,現時有關研究仍然不足[15];在香港,這方面的研究是否充足,也值得各界注意。
作為第一步,上議院文件認為聆聽兒童的聲音是必要的,政府甚至應委託兒童為自身編寫行為守則[16],而非只由「大人們」決定。有關建議看似不按常理出牌,但細思不無可取之處。撰寫上議院文件的委員會提及,他們在2016年11月與一批14至16歲兒童及青少年進行非正式會面時,有參與會面的兒童表示透過互聯網交友,由於雙方都不用面對面接觸,故此傾向不為自己的言論承擔後果。另外,也有與會兒童指出他們清楚意識到自己是廣告商的目標對象。[17]換言之,兒童並不如某些人想像中無知。
關於提升其數碼教養的方式,上述兒童一致歡迎採用一些提醒他們「過度使用」的警示,又認為要提倡更多關於駭客和私隱的教育,並建議適用於所有年齡層的兒童。[18]
在香港,衞生署在2014年發表的《使用互聯網及電子屏幕產品對健康的影響諮詢小組報告》(報告),也稍為觸及這個議題。報告指出,大多數受訪青少年都意識到互聯網私隱和網絡安全,他們近半數得悉或懂得使用不同工具或方法,確保網絡安全,但只有三分之一曾經使用。同時,甚少兒童報稱經常參與互聯網具風險的行為,例如結交新朋友或透露家庭資料。[19]
然而,報告也指出,本地家長與子女之間在使用互聯網的知識差距很大,特別是教育程度在初中以下的家長。[20]有學者認為同儕提供榜樣,並成為資訊來源,可讓兒童不用單靠自律培養出數碼教養。[21]上議院文件則提出,現在接受教師培訓的大學畢業生,將會是第一批「數碼原住民」教師,建議政府進一步提升他們的相關技能,令學校走在數碼革命的前沿。[22]
根據教育局最新在2016年草擬的資訊科技教育策略,資訊素養作為學習目標在於資訊運用、創造意念,和避免錯誤運用資訊的缺德行為。[23]放眼未來,兒童的數碼教養該如何完善,值得着墨更多。
1 「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公眾參與」。取自勞工及福利局網站:http://www.lwb.gov.hk/childrencommission_public_engagement/index_c.html ,最後更新日期2017年12月5日。 2 「『使用互聯網及電子屏幕產品對健康的影響諮詢小組』報告」,衞生署,2014年7月,第16頁。 3 包括電視、電腦、智能電話、遊戲機和平板電腦。 4 「港大研究發現香港兒童過度使用電子產品及體適能遜於其他地方」。取自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網站:https://www.med.hku.hk/tc/news/press/hku-studies-reveal-hong-kong-children-overuse-digital-devices-and-have-inferior-physical-fitness,最後更新日期2017年10月26日。 5 「該讓孩子擁有手機嗎──Pokémon GO給家長的開學題」。取自智經研究中心網站:http://www.bauhinia.org/index.php/zh-HK/analyses/486,最後更新日期2016年8月24日。 6 Wilson Rothman, "Want to Spy on Your Children? Call It Monitoring... and Get Their Blessing," The Wall Street Journal, August 30, 2017, https://www.wsj.com/articles/want-to-spy-on-your-children-call-it-monitoringand-get-their-blessing-1504114131. 7 同6。 8 "Growing up with the internet," House of Lords of the United Kingdom, March 2017, pp.3 and 11. 9 同8,第3頁。 10 同8,第7頁。 11 同8,第7頁。 12 同8,第66頁。 13 同8,第25頁。 14 同8,第71頁。 15 同8,第15頁和第16頁。 16 同8,第6頁。 17 同8,第94頁和第95頁。 18 同8,第94頁和第95頁。 19 同2,第17頁。 20 同2,第17頁。 21 同8,第71頁。 22 同8,第8頁。 23 「香港學生資訊素養2016(初稿)」。取自教育局網站:http://www.edb.gov.hk/attachment/tc/edu-system/primary-secondary/applicable-to-primary-secondary/it-in-edu/Information-Literacy/IL20161116C.pdf,最後更新日期2016年11月16日。